射陽城管局零星維修工程招標公告
射陽縣城市管理局關于射陽城管局零星維修工程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實施,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本項目采用擇優(yōu)確定該項目的工程施工承包人的方式確定中標人。
一、項目概況
1.1招 標 人:射陽縣城市管理局。
1.2項目名稱:射陽城管局零星維修工程。
1.3項目地點:射陽縣境內(nèi)。
1.4工程內(nèi)容:本工程主要包括值班室地面、鋼板拆除,復合材料吊頂天棚,墻面噴刷乳膠漆,下水管道改造維修,車庫頂面油漆,鋁塑板干掛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
1.5資金來源: 多渠道籌集。
1.6招標控制價(投標最高限價):14.96萬元;
1.7計劃施工開工時間:2019年10月。
1.8施工工期(日歷天):15天。
1.9質量標準:合格。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招標計價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二、投標人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等級。
(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和破產(chǎn)狀態(tài)。
3、業(yè)績要求:無。
4、信譽要求:
(1)在江蘇省范圍內(nèi)投標人沒有被縣級及以上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暫停期內(nèi)。
(2)招投標相關單位及個人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的,被行政主管部門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射陽政務信息網(wǎng)”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
(3)投標人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wǎng)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fā)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fā)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jīng)作出的決定。
5、項目負責人資格和等級:項目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類)。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7、其他要求:
(1)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特指以下三種情形:
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2)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項目負責人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②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nèi)。
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指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擔任關鍵崗位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不在本項目兼任本項目的其它崗位。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fā)包的項目以網(wǎng)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2)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提供從投標截止之日當月向前或投標截止之日前一個月向前連續(xù)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例:如開標日期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或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養(yǎng)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以上人員參保證明需單獨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標人為其繳費起止時間且加蓋社保部門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養(yǎng)老保險手冊,手冊中須附上述期限內(nèi)的繳費清單,若證明或繳費清單中沒有注明投標人為其繳費起止時間,或沒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證明,評標委員會可能會作出不利于投標人的評判)。
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投標企業(yè)也可提供印有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的社保繳費清單和參保繳費證明查詢途徑或帶有二維碼查詢的繳費清單。事業(yè)單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資料,但需提供人社等相關部門出具的該單位及相關人員事業(yè)性質證明原件。
(3)本工程施工項目經(jīng)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負責人相關資料,其他現(xiàn)場人員在中標簽訂施工合同備案時按相關文件要求配備到位。
(4)我方承諾中標的項目經(jīng)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fā)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
(5)施工企業(yè)不得出借資質投標,不得轉包、掛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招投標期間被發(fā)現(xiàn)并被證實出借資質投標、串標圍標、弄虛作假、買標賣標、惡意投訴,將被取消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其行為將立即被上網(wǎng)公示,報行政監(jiān)管機構查處,沒收投標保證金并追訴其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
②中標后或合同簽訂后或施工期間被發(fā)現(xiàn)并被證實轉包、掛靠、非法分包施工,將被清除出施工現(xiàn)場,其行為將立即被上網(wǎng)公示,除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外,報行政監(jiān)管機構查處,追訴其給招標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6)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nèi)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7)投標人近1年內(nèi)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8)投標人近三個月內(nèi)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9)本工程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的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企業(yè)負責人擔任項目負責人。
(10)本工程招標人不接受企業(yè)退休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
三、工程付款辦法:
3.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審計價付80%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按照審計結論結清剩余工程款;
3.3按以上進度付款,無任何利息補償。
四、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
4.1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2900元;
4.2投標保證金交納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前;
4.3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現(xiàn)金,單獨密封,現(xiàn)場提交;
4.4履約保證金:10000元,中標人的中標后匯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4.5履約保證金的退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退還(無息)
五、資格審查
本項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
六、擬采用的評定標辦法
采用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七、招標公告發(fā)布和獲取招標文件辦法
7.1報名時間: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28日,上午08:30-11:30時,下午14:30-17:30時(節(jié)假日不休)。
7.2報名及標書發(fā)售地點:江蘇晨進工程造價有限公司 地址:射陽縣五洲國際廣場公寓樓5樓東側(幸福大道和海潤路交界處)。
招標文件售價300.00元,售后不退。投標人必須交納購買招標文件的費用后方能參加投標,否則不予接收投標文件。
7.3投標報名時需提供如下材料:
7.3.1報名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投標申請書(格式自擬,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7.3.2投標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副本)復印件(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7.3.3以上材料按順序裝定成冊,一式兩份。
7.4投標報名聯(lián)系人:顧乃英。
7.5投標報名聯(lián)系電話:18951540077。
八、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時間和地點: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九、發(fā)布公告媒介:
本招標公告在射陽縣人民政府網(wǎng)政務公開欄城管局專欄網(wǎng)上發(fā)布。
十、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射陽縣城市管理局
地 址:射陽縣人民東路8號
聯(lián)系人:陳豪東
電話:18861944486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晨進工程造價有限公司
地 址:射陽縣五洲國際廣場大樓5樓東側
聯(lián)系人:顧棟程
電話:0515-89209669 13851135986